判决书显示,北京市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而原判是撤销商标评审会的被诉决定,要评审委再作出新的决定,也就是支持商标局的决定——撤销奔富商标。资料显示,富邑葡萄酒集团自2012年开始,为“奔富”中国地区的商标先后提交了商标撤销以及商标无效申请,提告”奔富“商标注册人——西班牙籍公民李琛恶意注册了商标,并未能把商标用于葡萄酒相关业务。
图为北京高院判决书。
法律上:富邑阶段性“胜利”,商标归属仍未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判决意义重大”,富邑葡萄酒集团亚洲、欧洲、中东、非洲及拉丁美洲地区总裁兼董事总经理傅博伟(Robert Foye)表示,“对于捍卫集团作为奔富商标合法所有者的决心,我们从未动摇,奔富品牌是中国最广为人知的葡萄酒品牌,这都归功于富邑集团多年来不断推广PENFOLDS品牌的优质葡萄酒,并同时间使用其品牌中文音译名奔富。对于此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我们深感振奋。”
此项判决引来诸多关注,那么这项判决意味着富邑集团在商标争夺战中取得了最终胜利?其实不然。
“这对于TWE是阶段性胜利,毕竟他们还没有持有这个商标,本次的判决实际上只是富邑集团拥有“奔富”商标的第一阶段——原商标被撤销”,万欧兰文化首席葡萄酒顾问、资深葡萄酒行业人陆江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目前“奔富”商标实际上处于一个无主状态,理论上来说大家使用并不违规,也就是大家都可以使用。
兰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负责人陈明涛律师同样认为,尽管有了判决,但本案的案情实际非常复杂,“被撤销并不意味着富邑集团拥有奔富这个商标,它还要继续去申请这个商标”,陈明涛律师认同陆江的观点,当下“奔富”商标实际上处于无主状态,大家都可以提出申请,而优先使用的人更有优势。“整个商标的注册申请,顺利的话需要大约一年时间,在没有任何异议及商标局主动审查不存在违规情况的状态下,才能判定商标归属”,陈明涛表示。
如何把这个商标拿到手?这对富邑集团来说,是非常关键的第二阶段。陆江同时担忧,拿到手之后处理与“奔富酒园”等类似商标的关系,同样棘手,“这件事并不是现在那么简单,TWE只是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还没有达到可以欢欣鼓舞的阶段。毕竟奔富酒园已经在行业且推了不少产品,不太可能像这次一样被撤销,后续可能还有更多的麻烦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备案显示,奔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奔富股份)是“奔富酒园”第33类注册商标唯一的合法使用者,这意味着,奔富股份作为“奔富酒园”注册商标中国唯一合法使用单位,受到法律保护。
而陆江透露,从一些业内相关人士处得到的消息表明,富邑集团申请“奔富”商标,现在只剩下走流程,理论上可以拿到这个商标。但不到最后一刻,任何事都不能尘埃落定,“还是要看法律层面,且后续处理与奔富酒园等相关商标的权益冲突也是很大的问题”,陆江表示。
从法律层面来看,显然“奔富酒园”和“奔富”,这两个商标是冲突的,“奔富具有显著性,对于富邑集团获得商标当然会有一定的影响”,陈明涛律师表示,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否则不予注册。也就是说,商标之争的第二阶段——富邑集团能否最终拥有奔富商标,还要看奔富酒园等商标是否会提出异议及反对。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拉锯战,即便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也会主动审查,考虑商标法相关条款是否适用”,陈明涛律师说。
道义上:恶意注册惹人嫌 从业者需提高法律意识
图为Penfolds产品(图片来源:网络)
资料显示,“奔富”商标于2006年10月16日申请注册,2009年7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葡萄酒、酒(饮料)、果酒(含酒精)、白兰地、米酒、清酒、威士忌酒、伏特加(酒)、朗姆酒、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商品上。2010年11月20日,李琛受让“奔富”商标。2012年9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受理南社布兰兹公司就复审商标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并于2013年12月24日作出《关于第5662026号“奔富”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书》,决定:撤销复审商标,并予公告。期间经历多次上诉,直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对于葡萄酒行业来说,是正能量的”,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中国区总经理Willa Yang在接受凤凰网专访时表示,业内和了解奔富的人都知道,现在消费者认可的“奔富”品牌其实就是Penfolds。她同时表示,在中国市场,这并不是第一个被抢注的商标,这种现象对消费者来说不利于判断和消费,因此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而对酒庄和进口商来说,“保护自己的商标,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
“类似商标被抢注这样的事情,‘奔富’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西班牙里奥哈产区中国推广项目经理Sally认为“这种现象是非常可耻的”,一直关注本事件进展的她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表示,进口商遇上类似情况,非常烦恼和气愤是毋庸置疑的,而这样的情况对消费者来说是有弊而无一利,对真正的品牌方更是巨大的损失。尽管对当下的法律漏洞和抢注行为非常反对,但她表示自己“相信正义终究会战胜不义,也相信中国的法律会越来越完善,保护正义的一方。”
阿根廷葡萄酒协会中国区负责人sherry pei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则表示,这种问题是所有国家的酒庄都会遇到的,“我认为无奈也好烦恼也罢,为了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提高法律和品牌意识是非常关键的。”
“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这个判决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作为“奔富”在国内重要的进口商,北京酒易酩庄酒业董事长张言志反而显得非常平静,对行业和法律了解颇深的他对凤凰网记者表示,从法律上来说,注册也并不能代表对商标的绝对拥有权,“奔富”尽管没有及时注册,但约定俗成的使用是有目共睹的;从道义上来说,无论国内国外,酒行业都是个比较小的圈子,“搞事情、扮李鬼”只会引起圈内人的反感,最终被消费者所厌弃。
“即便富邑输了判决,也不影响奔富的产品”,张言志信心十足,在他看来,产品本身的品质和影响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被抢注商标好比寄居蟹,“抢了壳,却抢不了品牌的基因和历史。”
从卡斯特pk卡斯黛乐,到拉菲庄园pk拉菲,再到奔富酒庄pk奔富,国际大牌在中国酒行业遇到的商标纠纷现象并不少见,葡萄酒专家、香气共和国创始人小皮曾在此前发布《面对奔富之争 要脸还是要钱 这是个问题》一文,掀起业内波澜,他在文中直言,“这件事关乎的不只是品牌纠纷的双方,而是整个行业的道德底线……礼法、礼法,有礼有法,且礼当在法之前,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才能真正的强大。”
对于本次胜诉,他甚感欣慰,“我觉得对于行业中相信品牌力量,也坚持做品牌的人来说,这有标志性的意义,更是一种重要的鼓励。”
的确,进口酒在中国市场增速很快,但实际的消费增长并不如数据般乐观,相关从业者与其打擦边球耍小聪明,不如踏实做酒,给进口酒市场一片蓝天,去除雾霾,让消费者更清晰的触到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