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8月1日开始,在欧盟农业政策的大框架下,对各成员国将实施一项新的葡萄酒产业政策

自2009年8月1日开始,在欧盟农业政策的大框架下,对各成员国将实施一项新的葡萄酒产业政策。

    此前,欧盟为解决与葡萄酒产业改革相关的资金配套问题,一直通过基金的方式进行投入。2009年用于成员国总的项目国家基金为6.34亿欧元。

    欧盟发表的公报显示,此项基金的总额到2013年底将增加至12.31亿欧元。此外,这一援助还包括一个为期三年的自愿性削减葡萄种植计划,以便淘汰缺乏竞争力的葡萄品种和生产商,不断降低葡萄酒市场过剩的产能。

    欧盟葡萄酒产业改革政策新法规的核心细则是:禁止在葡萄酒生产过程中加入糖分以提高酒的度数;同时也在欧盟范围内禁止用进口未经发酵葡萄汁酿制葡萄酒;简化对餐用葡萄酒分类和地理标识分类的限制;允许生产商在包装上标明葡萄的种类与采摘时间或酿造年份。

    业界多数专家认为,此项改革为葡萄酒产业提供了一个快速调整的过渡期,同时可以逐渐取消对蒸馏酒和蒸馏酒精酒的补贴,转而将节省出来的资金分配给各成员国,使其能够用于在第三方市场上的促销活动;增加改良葡萄品种和兴建现代化酒窖的投入。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葡萄酒产区的环境保护,不仅能优化欧洲传统的酿酒技艺,有效保留品味特色,而且还可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简化标签使用规则,让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受益。

    欧盟委员会公报表示,接下来的改革措施重点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保护原产地名称(PDO)和产地地域标识(PGI),包括传统的术语、标签和葡萄酒介绍;二是葡萄酒酿造工艺的改良;三是葡萄园的注册,强制申报和收集相关资料,以便加强葡萄酒的市场监控,包括提供全部葡萄酒运输过程的附加文件和葡萄酒产品的行业注册资料。

    经过多年的酝酿与讨论,欧盟成员国已经原则上达成共识,认为在保证欧盟葡萄酒传统特色、高档品质和增强欧盟成员国产业竞争能力的前提下,葡萄酒产业政策改革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强调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公开。为此,欧盟还制定了葡萄酒产业政策改革条件下新的市场发展规划:

    首先,完善葡萄酒定义、保护原产地名称、产地地理标识和传统酿酒工艺的相关要求。新法规禁止在葡萄酒生产中加糖以提高酒的度数,也禁止用进口未发酵葡萄汁酿制葡萄酒。对于葡萄酒的分级,简化为普通餐酒类与地理标识保护类。此外,在包装上要标明葡萄的种类与采摘年份。

    其次,逐步淘汰蒸馏酒工艺,逐步取消给予蒸馏酒的补贴。以过渡期的形式取代每年单一的固定费率的资助模式。对蒸馏酒制定最高补贴限额,最多提供20%的资金,到2012年的4年中,提供的总补贴不能超过各成员国该项目总预算5%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