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滨州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法国的进口干红葡萄酒进行检测时,发现该批产品标识含糖量及所属类型为干型与实际不符。这是滨州局辖区首次检出进口葡萄酒标识类型不合格。
依据葡萄酒国家标准GB15037-2006《葡萄酒》规定,干型葡萄酒为含糖量小于等于4.0g/L的葡萄酒。通过实验室检测,该批进口葡萄酒的含糖量属于半干葡萄酒的范围。检测不合格后,滨州局责成进口食品商修正了葡萄酒中文标签中葡萄酒类型的标识,有效避免了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滨州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葡萄酒时要增强相关意识,仔细辨别进口葡萄酒中文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和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及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进口葡萄酒应明确标示:产品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产品类型(含糖量)、生产日期、净含量、原产地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及其他警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