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俱乐部模式可为葡萄酒企业提供一条现实的可行之路

在进行俱乐部营销时,葡萄酒企业可以通过会员制的方式来自建俱乐部,也可以利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俱乐部。例如1999年投资兴建的朗格斯酒庄,目前大部分的朗格斯酒都通过其独具特色的会员俱乐部销售给会员。这些会员除了个人还有单位团体,每年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消费量。2006年12月8日,烟台张裕与新西兰凯里凯利酒庄在北京推出全新联合品牌——“新西兰张裕凯利酒庄”,目标消费群锁定为高尔夫俱乐部的高端消费者。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表示,未来3年内,张裕将在全国100家高尔夫球场建立葡萄酒营销网络,开创一种融合高尔夫与葡萄酒的“高贵而悠闲的生活方式”。

  此外,葡萄酒企业还应该关注那些具有俱乐部社交模式效应的场合,来推广自己的品牌。例如各种各样的企业峰会、企业家聚会。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将商务和政务赞助也纳入俱乐部营销的范畴。例如2007年12月7日,2007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在北京举行,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葡萄酒独家供应商的中粮酒业就将长城华夏葡园A区干红作为该次会议的赞助指定用酒,起到了类似于俱乐部营销的宣传作用。在此方面,张裕、长城、王朝和龙徽等葡萄酒强势品牌都有杰出的表现。

  虽然,目前的葡萄酒“小众”营销看似边缘化或者非主流,但是其中反映的正是葡萄酒企业或者分销商在面对激烈竞争而导致的市场细化环境下的新选择。而小众营销的出现和兴起正是葡萄酒消费市场逐渐走向成熟的风向标。国外企业和国内领军葡萄酒企业对于这一市场的开发,说明企业正在最大程度上有效满足消费者购买葡萄酒产品的各种利益组合需求,也反映了中国葡萄酒市场在渐渐朝着多元化的健康方向发展。

  中国葡萄酒市场虽然有了十几年的良性发展,但我们回过头来看,其消费基数一直是在一部分“小众”消费者的带动和影响之下逐渐扩大的。那么在新的竞争环境之下,如何在大众营销和小众营销之间取得平衡,让葡萄酒消费既有“质”又有“量”,借此保证整个行业长期有效的市场扩张。让大众营销帮助我们提高数量,小众营销帮助我们提升质量,应该是葡萄酒企业必须面对的双重选择,而通过俱乐部营销的模式,可为我们的葡萄酒企业提供一条现实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