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酒人>微春糖平台>微春糖新闻

“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全过程溯源管理的重要平台

2020-03-08 撤稿纠错

“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系统”是规范我市酒类经营企业从事酒类经营活动、实现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全过程溯源管理的重要平台,凡是在我市从事酒类经营活动的酒类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平台开展酒类销售经营活动。

0.jpg

  无论购货单位是本市零售单位、非本市零售单位、团体或个人都必须通过“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平台开具《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单》,该单必须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本次检查首先将重点检查酒类批发者是否开具《电子追溯单》提供给酒类零售者,是否违规开具《电子追溯单》;其次,检查酒类零售者是否向酒类批发者规范索取《电子追溯单》,是否单货相符,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酒类进、销台账是否建立,账单是否相符。

  此外,市场流通的酒类商品是否加贴二维码追溯防伪标识(箱标或瓶标),标识信息是否完整并与实物一致也是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记者了解到,市民中秋买酒,也要特别留意酒类商品是否加贴了二维码追溯防伪标识(箱标或瓶标),消费者扫描该二维码即可分辨酒类商品的真伪,了解“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全过程信息,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如发现所购买的酒品无加贴二维码追溯防伪标识或标识信息不完整,也可向市区两级酒管局举报。

u=2267018956,2240178868&fm=26&gp=0.jpg

  据悉,没有按照规范使用《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单》(《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品,将面临责令下架整改的处罚,如逾期不改将受到查处。厦门市酒类流通管理局昨日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企业报送酒类销售数据工作的通知,强调凡上年度未通过“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平台开具《厦门市酒类电子追溯单》的酒类经营企业,本年度的年度复核或将受到严重影响。



安全联盟
  • 《爱酒人导刊》微信公众平台:i9r999 《进口酒自贸中心》微信公众平台:i9r99888
  •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号: 闽ICP备19023082号 网站技术支持: 厦门在线 网站地图
    爱酒人俱乐部(中国)有限公司 Tel:13306003307 Email:93765999@qq.com 地址:厦门自贸区国际航运中心(A栋4楼)3D座
    北京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 邮编100088 联系人:崔柠 上海办事处:上海市虹口足球场路39号 联系人:唐择强 更多城市合作伙伴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