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酿酒师的个人喜好,最终都会表现在其所酿造的葡萄酒的风格中,这样的例子繁不胜举。
那么,我们讨论葡萄酒的时候,为什么总会遗忘了它的作者呢?其实,这也当代学术潮流的反映。
根据接受美学的理论,作品的意义一是作品本身,二是读者赋予;作品本身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读者的赋予才是重要的;仅从作者、作品的角度研究作品意义,是“作品拜物数”。这样,“作者意图”已不再重要,作品内涵已不再固定,读者的接受成为作品意义的根本并因此获得了本体地位。
如果我们将这样的理论套用到葡萄酒的鉴赏上,就是葡萄酒在开瓶之前,在仓库内、酒柜里、餐桌上,只是一个客观的对象而已,只有品尝者才能将它从物质属性和静止状态中解放出来,品尝活动赋予它以意义,不同的品尝者,有不同的品尝感受,这时,酒是谁酿的已经不太重要了,唯一现实的就是品尝者的能力、心态和喜好,对于喝不出波尔多左右岸区别的品尝者来说,左岸和右岸都已经没有意义了,更何况酿酒师呢?因此,品尝者才是最重要的。
这种理论对于普通的爱好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借口:我又不想成为专业人士,何必知道那么多呢?有酒就喝嘛,感到愉快就可以了,何必要刨根问底呢?
问题是:当国内大多数的酒评作家们,在品尝和点评葡萄酒的时候,完全遗忘了影响葡萄酒风格的庄园主或酿酒师,而一味强调品种、产区与风土这些原材料的时候,从理论上讲,已经有悖于艺术鉴赏的原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