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8月15日至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儒贵带队,对宁夏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宁夏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吴忠市红寺堡区、灵武市、银川市、贺兰县视察了葡萄产业项目、葡萄酒生产企业、酒庄等在建设管理方面执行条例的情况,酿酒葡萄种植区的环境保护管理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对产区的酿酒葡萄和葡萄酒产品质量、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等。随后,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部门及企业在贯彻实施条例、发展葡萄酒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征求了意见建议。

  王儒贵指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区建成了全国集中连片面积最大的酿酒葡萄基地,酿酒葡萄种植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极,葡萄酒品质、酒庄管理水平等不断提高,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可。下一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把开发、利用、保护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继续提高葡萄品质和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人大常委会将梳理、吸纳大家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政府研究解决,并继续补充修改完善条例,确保促进我区葡萄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