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招聘年轻貌美女子上网钓男网友,约到指定的地方高消费。昨日,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对外通报,该院日前经过认真审查,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分别依法批准逮捕两个“酒托”犯罪团伙的16名和7名犯罪嫌疑人。
团伙1:一个月作案30多起
2012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广开始经营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步行街的奢雅咖啡厅。为谋取非法高额利润,郑某广先后与犯罪嫌疑人周某(在逃)、阿某(在逃)、黄某华等人密谋,通过“酒托”女引诱男网友来咖啡厅,强迫男网友高额消费。具体实施时,通过假扮女网友上网与男网友聊天,其间设法套取到男网友的姓名、手机号、QQ号等资料,随后将这些资料发给“酒托”女,由“酒托”女直接与男网友联系,引诱男网友见面,进而带至奢雅咖啡厅,与专门聘请的男服务员配合,强迫男网友消费,主要的高消费内容为酒,高价销售每支单价人民币10元的劣质红酒。
为实施这一犯罪行为,郑某广招募了梁某芳(女)做咖啡厅收银员,郑某国任服务员;周某通、阿某、黄某华分别招聘郑某霞、梁某柳、邓某、周某芬等十来名年轻女子为“酒托”;郑某广与各“酒托”团伙合作,可从“酒托”团伙的获利中抽取25%~27%作为自己的利润,“酒托”团伙内部则在剩余的75%里分成。
经初步查实,自郑某广经营的奢雅咖啡厅5月12日正式营业,到6月1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上述犯罪嫌疑人共作案30多起。
团伙2:最高逼网友一次消费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戚某(在逃)在香洲南坑的兴国街33号开设了情客文章来源于中国红酒网休闲吧,戚某为法人代表,聘请了犯罪嫌疑人全某荣负责情客休闲吧的日常管理工作,招聘了陈某娟、罗某芬、吴某凤、伍某凤等10多人为情客休闲吧的“酒托”,平时,酒托以“甜甜”、“不要哭的女人”等网名,在网上主动与男子交朋友、约出来见面。
见面后,这些女子故意要求男网友到其指定的地点,也就是该休闲吧继续聊天,边聊天边在休闲吧里点了红酒、水果盘等饮品、食物,点完单后,马上有服务员要求男网友结账。此时,“埋单”的价格比点单时高出一倍或几倍,一些平时价格低廉的商品在该休闲吧高价卖出,在事主对消费价格提出异议时,店内的男性工作人员马上把事主围住,并以恐吓、威胁的方式逼迫顾客买单。
7月19日晚,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该休闲吧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现初步查实,仅5月份以来,上述犯罪嫌疑人以上述方式作案二十余起。被强迫消费的金额平均在千元以上,有一名男网友甚至被强迫消费上万元。
两个“酒托”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均来自广东省湛江市,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结伙作案。近日,香洲区检察院对上述两个“酒托”犯罪团伙的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两案都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酒托”“三部曲”
1 “酒托”在网上“钓”男网友,引诱男网友见面;
2 “酒托”与男网友在酒吧见面,“酒托”与专门聘请的男服务员配合,强迫男网友消费;
3在事主对消费价格提出异议时,店内的男性工作人员把事主围住,并以恐吓、威胁的方式逼迫顾客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