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2家酒类批发企业 被取消资质

  近日,新疆2014年度酒类批发企业资质检查评估工作圆满完成,通过检查评估,全疆共有1829家企业检查评估结果为合格,19家企业被评定为不合格,132家企业被取消批发资质。

  通过批发企业检查评估,1829家企业检查评估结果为合格,其中:乌鲁木齐697家、伊犁州185家、昌吉州107家、石河子市107家、五家渠市16家、克拉玛依市77家,博州63家、塔城地区89家、阿勒泰地区79家、吐鲁番地区32家、哈密地区74家、巴州167家、阿克苏地区117家、喀什地区102家、和田地区43家、克州15家、阿拉尔2家、图木舒克市8家;另外19家企业由于不能按期提供相关材料、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被评定为不合格,责令其整改,延期进行资质评估。主动申请取消批发资质,或因无法联系、无故未参加检查评估的132家企业,经研究,取消批发资质。

  在检查评估中,检查组对资质检查评估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全面的,一律责令改正后再进行评估;对随附单填写不正规、不按要求保管的、转借随附单的、缺页、丢失或有超范围经营现象的,均限期改正,并在批发许可证副本上填写违规记录;对批发证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所列信息不符的,必须填写《自治区酒类批发许可证变更事项申请表》进行事项变更,为今后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酒类市场做好准备;对2014年的酒类经销合同未签或没有的,督促其要向其供货方索取,之后再进行资质评估。通过对评估事项的严格检查,使酒类管理工作中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管理机制,加强对酒类批发企业的制约和监管,促进了酒类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