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与国内酒企合作
外资葡萄酒企业应直接找到国内现有的大型酒企合作,一般是以合资的形式合作。具体的市场动作分为两部分:一是利用外资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分销渠道,将该酒厂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二是将该外资企业在国际市场所投放的产品,或是在国际市场所经销的产品,通过中国酒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渠道进入中国市场。当然,这里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国际市场的渠道,必然是牢牢地掌握在外资老板手中,对于国内酒厂来说,别说掌控,估计连染指都很难。而外资葡萄酒企业的老板对于国内市场的渠道,断然不会轻易放过,一定会借助新产品进入的机会,趁机全面打开中国市场。
方式二:借助香港贸易商
借助在香港的企业级经销商,在内地建设分销渠道,这也是当前许多国外企业在开发中国市场时最常用的方式,例如:内地市场经常会有各种由香港老板所开的洋酒行。在外资老板看来,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沟通应该是容易的,更重要的是,香港的这些大型经销商,其公司往往都是企业级的规模,且专业性很强,与国外企业的对接很方便,从沟通到合作的效率也能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方式三:收购现有经销商
从成本的角度来说,直接收购现有的经销商,从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上看要比自己开发培养经销商划算得多。外资老板一般采取大区域、专渠道的收购策略,在某大范围的市场区域内,以地级市为单位,在当地寻找合适的经销商,以股份收购的形式展开合作。同时,渐进地把品牌、产品线、市场运控体系等融入进来,然后再以区域大网络的形式进行整合。一旦取得该区域的渠道控制权之后,就可以保证自身产品的顺畅销售。
方式四:开设直营销售机构
直接在各重要市场开设营业性机构。针对本区域的渠道和终端市场,这个方法相对来说是最实用的,但外资老板的采用率反而是最低的。其主要原因是这里面的不可控因素太多了,在对市场的了解、人员的选择、运行模式、与对手的竞争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具体而现实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国内渠道市场的水之深,绝非是两三年内外资老板能够弄明白的。笔者认为,若直接开设直营性机构,直接和中国本土的经销商、分销商及零售商打交道,绝对是下下策,这样一来,不仅成本高、风险系数高,就连收益率都无法得到有力的保障。
总而言之,作为厂家,面对外资的竞争,很明显在资本层面和战略层面上都不是外资葡萄酒企业的对手,而国内葡萄酒企业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对中国市场及渠道运作的了解,以及与现有渠道商的关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