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允许波尔多葡萄酒AOC和AOP同时存在

众所周知,酒标上标识着AOC的就是法国法定产区的葡萄酒。2009年8月,为了配合欧洲葡萄酒的级别标注形式,法国葡萄酒的级别发生了一个改革,将AOC(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改为了AOP(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egee,是指产品的原料、生产、包装等都是在原产地完成的),将在2011年1月1日起装瓶生产的产品使用新的等级标记。

咨询了法国外贸委员会葡萄酒与烈酒委员会主席詹姆士·德·罗尼(James De Roany)

 

James De Roany解释说,不能说AOP取代了AOP,而是制度允许AOC和AOP同时存在,且国家原产地命名管理局(INAO)授权葡萄酒生产商既可以使用AOP也可以使用AOC。有人提到AOC和AOP的区别和关系,实际上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一样的。AOC是100%法国酒,AOP是欧洲注册使用的AOC,因此AOC和AOP只是范围上的差异罢了。但是,很多法国酒商偏爱AOC,因为它在国际上是被广泛认知的。所以,中国的酒商朋友们不要因为AOC和AOP而感到困扰,它们并不能作为判别真假酒的依据。不管是标识着AOC还是AOP的葡萄酒都是严格按照法定产区的要求进行酿造的,例如:使用的葡萄酒品种、最大产量限制、种植条件、酿酒标准、装瓶标准等等。

目前AOC和AOP是在并行的过程中,法国仍然有相当大的比例的酒农和酒商眷恋AOC命名法,不愿意更改传统的命名形式,甚至担心由于AOP的使用会使法国葡萄酒的质量有所下滑;但越来越多的愿意接受变革的从业者开始融入到AOP的阵营中,尤其是那些不为中国消费者熟知的产区更愿意接受变革。而具备传统优势的世界知名产区和酒庄更愿意接受广为人知的AOC命名制度,最终可能会演变为”贵族和白领”葡萄酒的划分标准。其实,大千世界变的是外表、是名称、是形式;而不变的永远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