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方法。在我看来,产品应该分成两类,一类是标准型产品,一类是冲动型产品。所谓标准型产品,就是线上、线下高度标准化,价格与服务是竞争的关键,很多买家在线下看货,最终因为价格原因选择在线上交易;而冲动型产品,很多时候是非目的性购买,是被产品所吸引产生购买欲望,最终完成购买。”黄若称。
WBO(《葡萄酒商业观察》)负责人现场问黄若:“葡萄酒这个品类是属于冲动型产品还是标准化产品呢?”
“我个人非常喜欢喝葡萄酒,我认为葡萄酒应该是冲动型产品,毕竟葡萄酒品类、产品太多元化,很难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黄若称。
黄若接着说:“显然,如果葡萄酒商在线上开店,就必须有足够大的吸引力,能让消费者尖叫,最终完成交易。不要把葡萄酒当成标准产品,仅仅试图以价格取胜,要用互联网思维去推广葡萄酒,让网络顾客通俗易懂地去理解葡萄酒。相对于价格,网络上的消费者更重视价值。”黄若称,要推动这部分消费者的升级,让他们尝试去购买价格更高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