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实是需要有葡萄酒的法律法规,因为在现代中国,这个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即使在西北内陆的宁夏,现有的酿酒葡萄的种植面积竟然达到50多万亩,这是什么概念呢?笔者粗略地算了一下,大概是新加坡国土面积的一半,是澳大利亚知名产区巴罗萨的三倍多,而且,宁夏这个数值还在迅速攀升,到2020年,宁夏的葡萄种植规模预计要扩大到100万亩。而如果这个规模实现的话,单单宁夏的葡萄种植面积就已经直逼法国的波尔多了。
英国著名的酒评家杰西丝·罗宾逊(Jancis Robinson)2008年在《金融时报》上曾著文说起她在中国的经历,她虽然对酒质还持有怀疑态度,但是,看到仅仅一个长城就具备年产1亿多瓶葡萄酒的产能,十分惊讶中国式的大。2012年,她再次踏上中国国土,此时她去了产区宁夏。在品尝了不少当地产的酒后,她留给了国人一个悬念式的中国葡萄酒质量的设问句:未来中国葡萄酒是有希望的,宁夏或是希望。而彼时的宁夏正热火朝天规划了中国第一部葡萄酒产区保护的立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依笔者看来,虽然限于顶层设计的缺失,这部法律还是有些粗糙,但是宁夏的立法尝试还是见证了地方政府的智慧和勇气。
对一个产业进行立法,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这个产业是否已经到了一定规模;第二是这个产业是否到了一个相对稳定而成熟的拐点。据悉,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食品工业总体运行保持健康良好态势,预计今年食品工业总产值将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而酒水产值大概占到食品工业总值的15%左右。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值。但具体到葡萄酒,2011年,国产葡萄酒行业收入在342亿元左右,无论从占整个食品或酒水行业的百分比来看,还是相比白酒行业近4000亿元的规模,国产葡萄酒的规模并不算大。但是,中国葡萄酒消费的持续攀升使得这个产业一直被国外追捧。
这个拐点意味着:我们一方面还在探索,另一方面以前走过的路需要总结、沉淀使之稳定下来。立法的目的是增加商业的稳定性、可预见性。对于保护现有的品牌及扶持将来的潜力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消费者也是一种重要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引导和保护。但是,立法是有成本的,法律的制定执行,政府规制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所以,只有行业形成规模效应,才有可能用法律法规去支撑。同时,这个行业本身也需要一定程度的发展,既有的经验、市场反馈的政府的管理需要总结成型推广,这个时候立法成为最佳选择。法律是对行业画圈上框,它抑制行业乱象,也带动正能量的发展。
中国新近《旅游法》就是在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下的一部行业立法。《旅游法》的出台对葡萄酒产业有比照意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旅游和葡萄酒产业两者之间具有相互乘数效应。什么意思呢?成熟的旅游市场可以开发出酒庄游,从而拉动葡萄酒及相关产业,形成一个乘数带动效应。同时,知名的葡萄酒产区其声名和特有的文化也成为吸引游客的一大亮点,这样也就因酒而拉动旅游项目及相应的吃喝拉撒玩配套产业发展,也从而形成一个乘数带动效应。鉴于葡萄酒与旅游的互动性,中国刚刚颁布的《旅游法》或对葡萄酒行业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