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葡萄酒的‘法定制度’你都知道吗?

2015-04-07 撤稿纠错

各国葡萄酒法规对比


翻开各种参考书籍,一定都会大篇幅提到各国的「法定等级制度」。以至于学者,往往一头栽进各种术语中,一面死记活背、一面希望它不要太快被改掉。(例如2010年后全面实行的AOP制…)
 


 

其实所谓的「法定制度」,并不只是冷冰冰的法条,仔细观察,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各国独特的葡萄酒文化。举例来说,在买手机时,假设品牌与价位接近,日本製造和中国製造,各位会选哪一个呢?相信答案自在人心。


 

葡萄酒亦然,当一个国家以土地为分类标淮制定法规时,往往表示他们相信:「葡萄酒的生产地块反映品质」。生性浪漫随兴、相信葡萄酒乃浑然天成的法国、义大利,可谓其中的代表。其法定产区制度(AOC、DOCG) 的精神:便是「土地决定酒质」。


 

生性严谨、科学的德国人则另有考量:以葡萄採收时的糖度作为标淮,一翻两瞪眼,绝对没有争议。Kabinett、Spätlese这种令人眼花撩乱的 QmP 制度就应运而生,法规背后的精神便是:「量化、客观」。


 

除了酿造哲学以外,有时历史因素也会成为立法的考量点,西班牙是全球少数对于「橡木桶与瓶中陈年时间」明文规范的国家。在他国,Reserva、Gran Reserva等字样完全是自由心证,爱怎么标就怎么标。但西班牙对这些词彙有著明确的法定规范,厂商不能随便乱用。


 

原因便在于西班牙酿造历史中,长期有著「橡木桶陈年」的习惯,有习惯就有争议、有争议就要仲裁、要仲裁就得有标淮,法规因此产生。

 

回教国家或犹太教国家也受历史因素影响甚大,以色列的犹太教徒只能饮用通过「洁食法规(Kosher)」生产的酒。


这类规范与酒质毫无关联,反映了「保守、神圣」的文化特质。


 

而美洲、澳洲等新世界国家,其法规通常服务于管理方便、消费者容易辨识等「使用者因素」,反映的酿造文化,显然就是「创新、便利」。


 

如何?各位读者下次再面对繁复的法定制度时,不妨花点时间想想「这些规范背后象征着哪些精神?


 

大概会比死记活背条文有趣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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