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企业一致认为:
1、应尽快通知所有欧盟供应商(包括生产商和出口商),在商务部双反调查立案公告中规定的最后期限7月21日前完成应诉登记。
2、相信有关主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将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原则,最终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广大葡萄酒进口企业将全力支持酒类进出口商分会及时、全面、客观地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行业与市场情况,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3、对中国进口葡萄酒市场的长期发展抱有坚定的信心,同时要把这种判断与信心传递给国外的供应商、国内的经销商和消费者,保持市场的稳定。
4、支持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酒类进出口商分会)代表进口葡萄酒行业已向商务部正式申请成为本次双反调查案件的利害关系方,代表行业全程参加本次双反调查案件的审理与应诉过程。作为利害关系方,酒类进出口商分会将享有案件信息查阅、行业利益辩护、保密申请、磋商请求、参加听证会申辩等权利。
5、认真跟踪和研究本次双反调查对国内市场和行业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向广大进口企业提出建议。
6、化挑战为机遇,整合行业资源,维护行业与消费者利益,支持进口葡萄酒渠道和品牌建设,进一步推动优秀进口酒企业群体的发展。
7、鉴于广大葡萄酒进口和经销企业对有关双反调查的基本知识、审理过程、市场影响等了解不多,欢迎企业向酒类进出口商分会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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