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市场洗牌在即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不少中小葡萄酒灌装厂规模仅有100〜200千升,为了降低成本,通过大包装进口葡萄酒到国内、再灌装销售,导致了国内葡萄酒的品质较差,严重影响了整体行业的发展。
王祖明表示,新规定对葡萄酒企业自有原料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对中小葡萄酒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个别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打造神话式生产。前一年刚在某产区建成葡萄园,第二年就宣布葡萄酒产量上万吨。如果遇上好气候时,不是无可能。但更多时候,葡萄的生产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存在不稳定性。葡萄酒生产不是一个速成行业,国外的酒庄园是通过几代建立起来的。”
他同时指出,《准入条件》的实施让国内酒类龙头企业有可能借此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葡萄酒企业一般通过两个方面来确保原料保障能力,一是采取自己种植,并在吸收其他国产葡萄酒原料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另一方面,通过正常的进口渠道保证稳定的供应量。”他介绍,目前我国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共约7.3万多公顷,其中约65%掌握在张裕、长城等少数几家企业手中,其他中小葡萄酒企业很难拥有足够的原料供应基地,未来的葡萄酒市场会出现“强者愈强”的局面。这也有利于行业产品品质提升和消费者信心的培育。
尚需相关配套措施
虽然业界一致看好,但也有专家认为《准入条件》需要逐步完善,并需要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一起来共同促进葡萄酒行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缺乏配套实施细则。以企业规模要求为例,要求“新建酒庄酒生产企业(项目)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可是,如何确定酒厂产能并无相关细则。其次,缺乏对原料的监管。目前,葡萄酒行业采用“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部分农户为追求产量而忽视质量,与公司追求品质的矛盾将继续长期存在。最后,缺乏对已建立企业的退出机制。《准入条件》主要适用于新建企业(项目),而对于已经建成的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并未起到约束作用。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被市场上广为关注的“年份酒”也很难得到解决。事实上,葡萄酒造假现象不仅仅局限于年份造假上,概念造假、成分造假等问题都需要更多规范性的制度予以解决。在已有的标准、法规下,单纯在企业规模上增加限制,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行业规范作用。业内人士表示,“年份酒”造假等现象给大型企业造成很大困扰,而《准入条件》仍很难使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此外,要规范葡萄酒市场,还需建立酒交易平台以治理市场上一些价格乱象。一些经销商利用消费者葡萄酒知识缺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哄抬价格欺骗消费者,如果建立了相关酒类交易平台,将促进国内外葡萄酒价格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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