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机食品开始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都成立了相关机构、制定了相关标准来对有机产品进行监管,当然,有机葡萄酒也在此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机食品开始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都成立了相关机构、制定了相关标准来对有机产品进行监管,当然,有机葡萄酒也在此列。
美国
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已有3 个州制订了有机农业的法规。1980 年后,美国联邦农业政策开始支持有机农业。1990 年,美国农业部(USDA)制定了《美国有机农业条例》(NOP),并于2002 年开始实施。在美国,不论是在国内生产的或是进口的在售有机产品都必须要遵守此条例。该条例对有机产品的种植、加工、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禁止使用或出现人造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抗生素,生长激素,人造肥料,转基因生物,辐射,污水排放等。
《美国有机农业条例》规定,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者都要由经过美国农业部授权的认证机构按美国国家标准进行认证。只有有机原料所占比例不低于95%的产品才能允许使用美国农业部的有机标签。另外,由单一原料生产的有机产品可以使用有机标志,非单一原料生产的有机产品则要分为下列四种情况:
一、凡产品上标明“百分之百有机”的,必须仅含有机原料。此类产品可以使用美国农业部有机标志且要标明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印章;
二、凡产品上标明“有机”的,有机原料所占比例不得低于95%,剩余部分原料也要经过国家检测。此类产品可以使用美国农业部有机标志且要标明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印章;
三、凡产品上标明“由有机原料制作”的,有机材料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此类产品要在产品主标签上列出三种主要有机原料,但不得使用美国农业部有机标志。
四、凡是有机原料所占比例低于70%的,不得在主标签上标明“有机”字样,但是可以在原料表上明确其所含的有机材料。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美国的有机标志没有“过渡”阶段(in conversion / transition category),进入有机市场的门槛相对较高。
此外,美国的有机认证机构大致分为3 类,包括官方机构、私人机构及非营利机构。其中官方机构主要是指经美国农业部认可并获得授权,开展有机认证的各地方州(县)一级的政府农业主管部门,非营利机构,如著名的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CIA)和加州认证有机农户协会(CCOF)等。
加拿大
加拿大有机产品检测的主要标准依据有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制定的《加拿大有机产品条例》(COPR)和《加拿大国家有机标准》(NOS)。只有获得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认可的认证机构才有资格按照有机产品条例和标准进行认证活动,通过认证的有机产品才可以使用加拿大有机产品标志。有机产品标签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有机原料所占比例不低于95%的产品才可在标签上注明为“有机食品”;
二、多成分产品其有机原料含量所占比例在70%-95%之间的可在标签中标明所含有机原料的百分比,即“该产品为含有--%的有机产品”;
三、多成分产品其有机原料含量所占比例低于70%的不可在主标签中标明为“有机食品”,只可在原料表中标明具体有机原料的含量。
另外,2009 年,美国农业部(USDA)和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签署了美国-加拿大有机等效协议,该协议承认美国的《有机食品生产法案》和《美国有机农业条例》与加拿大的《加拿大有机生产条例》和《加拿大国家有机标准》等效互认。此协议的意义在于:对于希望进行进入美国或加拿大市场的有机产品,只要获得了美国有机产品认证或加拿大有机产品认证(除等效协议中的例外情况外),该产品就可以标识为“有机产品”在两国市场销售,也可以自由使用加拿大和/或美国有机标志。
澳大利亚
由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出台的《有机生态产品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 for Organic and Bio-dynamic Products AS 6000-2009)是澳大利亚有机食品检验的依据之一,涉及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包装等各个生产环节。
澳大利亚有机产品的检验由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负责,检疫检验局授权七家检验机构实施全国范围内的工作,分别是:
一、澳大利亚农业可持续发展联合会(NASAA):该组织成立于1986年,是澳大利亚官方最权威的有机物检测认证单位。其证书不仅在澳大利亚国内有效,同时在海外10多个国家同样被承认;
二、澳大利亚有机认证协会(Australian Certified Organic),隶属于澳大利亚有机植物农场联盟(BFA);
三、澳大利亚有机种植联盟(Organic Growers of Australia);
四、澳大利亚有机食品协会(Organic Food Chain);
五、昆士兰食品安全协会(Safe Food Queensland);
六、塔斯马尼亚有机生态协会(Tasmanian Organic-Dynamic Producers);
七、生物动力农业研究学院(Bio-dynamic Research Institute) 。
以上机构还会对通过检验的有机产品的生产者、运输者和分销商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产品的各个环节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根据澳大利亚国家标准,通过检验的有机产品要标明生产者的信息以及其检验机构的标志和相关信息。产品标签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标明“百分之百有机”的产品,其原料必须全部来自有机生产方式;
二、标明“有机”的产品,其至少95%的原料来自有机生产方式,剩余部分原料也需经过检验并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且不得使用任何转基因和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原料物质;
三、标明“由有机原料制作”的产品,其至少70%的原料来自有机生产方式,剩余部分原料也需经过检验并在产品标签上注明;
四、有机原料含量所占比例低于70%的产品不可在主标签中标示“有机”,但可在原料表中标注所含的有机原料;
五、生产者要完全获得有机认证需要三年的时间。生产者在没有完全获得有机认证但已按照国家有机标准生产至少满一年的,产品可以标注“过渡有机”(In-conversion)。
新西兰
新西兰规范有机食品生产的主要标准之一是国家有机食品安全保证条例(Official Organic Assurance Program,OOAP),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是此条例的执行机构。该条例最初是为了保证新西兰出口的有机产品的质量,从而使其顺利进入美国和欧洲市场。
新西兰有机认证的机构主要有:
一、新西兰国家实验室(Asure Quality),隶属于新西兰政府;
二、新西兰生态农业园艺业联盟(Bio Dynamic Farming and Gardening Association),此联盟是德米特(Demeter)有机认证合作伙伴单位。联盟的评估人员由资深的有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组成,定期对从事有机食品生产的企业进行监测,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获得有机认证;
三、新西兰有机生产联盟暨消费者协会有限公司(New Zealand Biological Producers and Consumers Council Inc),该公司与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和日本有机农业标准协会(JAS)合作;
四、新西兰有机协会(Natural Organic Association New Zealand),该协会提供的有机认证涵盖初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有机化妆品三大类。
以上认证机构旨在保证新西兰国内有机食品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新西兰国内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上述机构制定的最低生产标准。
南非
南非有机认证组织主要有:
一、非洲有机农场认证组织(Africa’s Farms Certified Organic),主要负责南非出口产品的有机认证,其认证标准与法国国际生态认证中心(ECOCERT SA)接轨;
二、南非有机农业协会(OSA),主要负责南非国内有机产品的质量认证,并为生产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等;
三、南非生态有机产品认证中心(BDOCA),其标准与挪威有机产品认证认可中心(Debio)相衔接;
四、CUC管理协会,附属于荷兰SKAL认证公司;
五、土壤协会有限公司(Soil Association Certification Ltd);
六、南非SGS认证。
在南非,如果产品标示“有机认证”,则表示该产品符合世界通用的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标准。如要申请有机认证,申请者先要向认证机构说明其有机耕作方式,通过认定后,认证机构会进行更细致的调查取证,最后根据情况确定其是否符合有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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