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获益于5种感觉,即听觉、视觉、触觉和重力灵敏度、嗅觉和味觉。听觉、视觉、触觉和重力灵敏度3种感觉引发形成了音乐、绘画和雕塑等艺术。这些艺术以时代、学派、作曲家、画家和雕塑家而分类并形成体系,同时从属于五大洲及其它们不同的文化,并各具特色。这些艺术作品在市场上通常是监控和保护的对象。而嗅觉和味觉这两种感觉则与多功能器官相联系。口、鼻参与呼吸、说话以及进食和饮水等功能。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它们部分地失去了其感觉功能。我们大多数都是嗅觉和味觉的“残疾人”。有几个人能在其记忆中找出牛奶或者新鲜锯末或者青草的气味?人类为了认识并鉴赏味道和气味的努力使他们在很早以前的各种文明中,各自喜欢一些特殊地区生产的食品,这些食品通常具有其产地的名称。这样,产地就逐渐成为一些优质食品质量的象征。
在产地概论中包括了人和自然的价值。原产地产品不能模仿的口味就使其具有价值。这就使在其它的地区利用相同的技术生产相似的产品变得非常困难。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产地的名称就失去了其重要性。
现在,我们必须承认,嗅觉和味觉,特别是嗅觉,已经成为世界上现有的最好的感官分析设备。
1、 法国原产地名称的历史
在法国历史上,在国王的允许下,行业协会以及由行业协会颁发的标准的目的是尊重产品的产地。如1410年,夏尔六世给Roquefort奶酪颁发了特殊的证书,1791年6月14日和17日的法令确认了Roquefort奶酪协会的成立。但是,在整个十九世纪中,法国主要考虑并保护的是生产和商业商标。一直到1899年2月1日,一个涉及海关的法令才第一次要求尊重葡萄酒的原产地:它要求所有进口到法国的外国葡萄酒必须在其容器上标注原产国。
在二十世纪初,部分地受根瘤蚜危机的影响,法国葡萄酒的制假泛滥,强迫政府出台了1905年8月1日关于取缔假冒的法令和1908年8月5日关于产地限制的行政法规。产地限制法规批准了第一批原产地葡萄酒,包括香槟(Champagne)、干邑白兰地(Eau-de-vie de Cognac)、夏朗德白兰地(Eau-de-vie de Charentes)、阿尔马尼亚克白兰地(Armagnac)、班纽尔斯(Banyuls)、蒂克莱尔特(Clairette de Die)和波尔多(Bordeaux)。但是,由于当地生产者的不满,产地行政限制并没有得到落实。这又使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产品的性质和产地对其声誉的影响。1919年5月6日的法令规定,对于任何直接或间接违反原产地或违反原产地名称使用的地方地方性、合法性和稳定性的人,将给予法律制裁。该法令开启了产地司法限制的时代。
但是,由于1919年5月6日的法令在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上的错误定义,使得该法令信誉扫地。1925年3月17日和1925年6月23日分别对该法令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1935年7月30日有关对葡萄酒和白兰地保护的法令(目前任有效)的出台,其关键是:
——建立相关机构:即原产地名称国家委员会,它具有法人地位,其构成(主要是专业人士)和运行由相应的法令规定;
——由葡萄酒及白兰地国家委员会,在听取相应的行业联合会的意见后,确定获得原产地名称产品使用权的条件。葡萄酒及白兰地国家委员会必须确定各原产地名称产品的:
包括所有农业产品在内的原产地名称的定义是在1966年7月6日的法令中出现的:原产地名称是鉴别原产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地点的产品的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或特性决定于其包括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地理位置。
最后,1990年7月2日的法令,进一步定义了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产品是具有独特风格的产品;其独特风格来源于它的地理位置,包括能够形成其特性和个性的地质、土壤、气候、技术和人文因素。
以上就是法国原产地名称发展的简短历史,它说明,法国的原产地名称制度是在一种人和自然紧密联系,并且这一关系被承认和保护的文化氛围中,消费观念发展的结果。
2、 法国原产地名称的主要概念
原产地名称是建立在4个相互补充基础之上的:首先是由地域决定的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独特的风格;其次是产品的声誉;第三是对原产地名称使用的尊重,包括其合法性、地方性和稳定性;最后是国家对标志原产地名称的产品认证。
地域在决定产品特性方面的重要性,使得原产地名称产品与其地域具有特殊的联系,也就是同类产品在其它地区生产时,就不具备其特性和风格。这一概念曾是在法律上承认原产地名称及其限定的基础。但是,生产地的选择不能只是由指定的少数专家来进行,它必须考虑地方惯例、专业技术人员的声誉和水平。在葡萄酒原产地名称方面,葡萄园地块的确定是地域概念最好的例证。两块相邻的地块,由于具有不同的地质、土壤和气候特征,因此葡萄植株的生理反应也不相同,但是,这些差异只有通过葡萄酒的酿造和陈酿才能表现出来。所以在选择葡萄的地块时,不仅需要时间,同时还需要由INAO(国家原产地名称研究院)全国委员会指定的文章来源于中国红酒网地质、地理、土壤、葡萄酒、生理、有时还有历史等方面的专家。
产品特性与地域的关联性,是原产地名称体系的独创之处,也证实了原产地名称体系的知名度及其保护的必要性。与地域的关联性适用于所有的农业生产,但是不同的产品的形式而有所不同。例如,对葡萄酒而言,是葡萄园的地块决定了其特性,而奶酪的特性则决定于提取技术和奶牛放养的区域。由于原产地名称产品必须得到国家委员会的批准,所以它只能是知名产品。
因此,绝不能像生产商标产品那样生产原产地名称产品。因为,对于原产地名称产品,首先生产者使产品获得了知名度,然后消费者通过购买行为承认了产品的知名度,最后作为原产地名称产品是不能根据市场要求来改变其特性的。
长期以来,为了承认原产地名称产品的生产者,法律专家一直努力定义原产地名称的使用权限。这些生产者应首先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因为INAO只受理行业协会的申请。行业协会是由同一产地的同一产品的生产者按规定成立的,它是保护性协会,因而也是相应产地名称公权的代表者。一般而言,一个原产地名称只有一个协会,但有时也有多个。后一种情况是暂时的,很快会被同一协会所取代。INAO只承认最具代表性的协会。总之,行业协会是必须的,它是同一人群的支柱,是原产地名称发展的载体,也是生产者和INAO之间必须的且不可逾越的桥梁。原产地名称的这一使用方式是其产品特性与地域关联性合乎逻辑的结果,它构成了相应产品的生产条件,同时也决定了原产地名称的使用必须具有地方性、合法性和稳定性:
——地方性:原产地名称是在规定区域内所有生产同一产品的生产者共有的;
——合法性:必须对原产地名称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控制,这就要求制定和遵守所有的卫生和质量标准;
——稳定性:即在时间上的稳定性。它必须已经存在数年,而且不间断地被重复使用,但是也不能要求其名称的使用是非常悠久的。它同时要求所有的专业人员必须通过不断的努力,直到它们的产品表现出声誉。
在通过地域或地块的限定,原产地名称取得相应的声誉,同时具有相应的生产标准后,为了使产品成为原产地名称产品,就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原产地名称体系的这一最后阶段的目的是,通过下列检查和分析,以确定是否同意生产者使用原产地名称标志:
——通过检查,使所有的生产标准得到执行,包括生产区域的限定;
——通过对样品的检验,确定产品的感官特性是否具有其风格;
——通过对样品的分析,确定产品是否达到相应的卫生标准。
但是,只有在生产者申请使用原产地名称标志并且提供生产的材料帐目时,才进行上述检查和检验。因此,并不是所有的生产者都必须遵守原产地名称的规定。即原产地名称标志的使用是志愿的。
3、 法国原产地名称产品的管理体系
法国政府授权INAO(国家原产地名称研究院)负责原产地名称产品的承认、区域限定、生产标准的制定以及原产地名称产品的发展和推广。为此,INAO下设3个委员会:
——葡萄酒和烈酒国家委员会;
——奶制品国家委员会;
——除葡萄酒和奶制品以外的农业食品国家委员会。
这些委员会由农业部部长任命的下列人员组成:
——相应行会推荐的生产、加工或批发代表;
——政府行政管理代表;
——知名人士。
这些国家委员会是INAO的审议和决策机构。每个国家委员会都有常设办事处,如果需要,根据国家委员会的决定,也可设立地区委员会。此外,国家委员会可根据不同的目的,如确定新的AOC候选名单或修改每个AOC的规定等,设立相应的、由非公务员构成的调查委员会。
在相应的国家委员会授权下,由调查委员会根据不同的要求,起草相应的报告。根据这些报告和国家委员会各成员的意见,才能形成相应的国家委员会的决议,并将决议送交部长。政府特派员或部长本人可以拒绝国家委员会的建议,但不能对之进行修改。
最后,INAO的预算以及日常事务由常委会负责,常委会主席由部长提名。
各行政部门是INAO的执行机构,包括一个行政中心(在巴黎)和26个地区中心。
在行政中心中,除一个主任和两个副主任外,还包括:
——法律处,其主要职能之一是在国外保护原产地名称产品及其地名,它同时还负责国家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文件和标准的起草工作;
——技术处;
——经济和市场处;
——财务和人事处。
为了便于与当地专业人员的联系,INAO还有分散在5个大区的26个省级中心。
地方职员的主要作用是建议、检查并推动原产地名称的工作。除传统的检查工作而外,INAO的官员也可作为消费竞争和打假总局(DGCCRF)的官员进行工作。他们特别要指导并参与有关原产地名称产品行会的工作。其日常工作是,限定生产区域,检查原产地名称产品的生产条件并对其进行认证。总之,是由他们来监督原产地名称产品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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