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质监抽查:4批次葡萄酒和果酒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2012年第四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西安、咸阳、铜川、汉中、安康、杨凌等6个市(区)14家企业生产的19个批次的葡萄酒和果酒,经检验,样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部合格。标签检验合格15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葡萄酒》(CCJF103.4-201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和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针对不同品种,对葡萄酒和果酒中酒精度、总酸、总脂、乙酸乙酯、己酸乙酯、固形物、甲醇、铅、锰、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干浸出物、苯甲酸、山梨酸、合成着色剂、总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