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评人的贞操

摘要: 身为一个酒评人(Wine Critic,在国内大家习惯称之为品酒师),写这个题目其实是蛮不讨好的,就怕一不小心被认为是在影射其他同行,就算没有人对号入座,也很容易被读者们反问—你口口声声强调的职业道德,在面临利益冲突时,自己还能守得住吗?

身为一个酒评人(Wine Critic,在国内大家习惯称之为品酒师),写这个题目其实是蛮不讨好的,就怕一不小心被认为是在影射其他同行,就算没有人对号入座,也很容易被读者们反问—你口口声声强调的职业道德,在面临利益冲突时,自己还能守得住吗?其实我自己也经常在思考这问题,因为在从事酒评的工作时,由于国内这个行业还相当新,关于“行规”或是“职业道德”的定义都还没发展成熟,所以会有不少混沌不明的灰色地带需要去仔细厘清,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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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定义上来看,酒评人就像影评、乐评、书评或車评等各领域的评论者一样,运用自己的专业,在琳琅满目的创作作品以及品牌产品中去作出中肯、有凭有据的分析与评价,以提供大众消费者作为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及性价比的参考。既然酒评人的影响力足以引导消费行为,牵涉到商业利益,那么当消费大众在阅读酒评时就不免会考虑到:“我所接收的资讯,到底是软广告还是公正客观的评论?”

要判断是否公正客观,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检视这位酒评家是否做到了利益回避。如果收了酒商的钱来打分数、给评价,那么这样的评价还能公正客观吗?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酒评家也是一份全职的工作,动辄每年品评上万款酒,如此大的工作量,如何才能得到相对合理且问心无愧的报酬?说到这一点,我其实是相当钦佩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er)的。他原是一名律师,因喜好而开始出版自己的酒评。他的刊物不接受酒商的广告,而是接受读者的付费订阅。靠着做律师的收入来养刊物,他一直撑到来自订户的收入可以让刊物自给自足时,才辞去了律师的工作全职担任酒评人。由于他的影响力日渐扩大,有些酒庄也开始动脑筋想收买他,甚至有庄主暗示要让女儿陪他过夜。幸而帕克蛮爱惜羽毛,不接受种种贿赂,甚至还因给低分得罪酒庄而被控告、被放狗咬,最后终究成为一代大师。

那么,帕克模式在中国行得通吗?在网路免费资讯泛滥、各大报纸杂志仰赖广告版面收入远大于订阅费用的媒体环境中,会有多少人愿意付费订阅不含广告的酒评刊物?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以起步较晚,尚未成熟的市场状况而言,距离多数消费者养成付费获取资讯来做为购酒参考的习惯,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据我观察,国内真正能够自己不卖酒、不为酒商打工的酒评人们,也就只有几种方式来维持生计:写书、演讲、办教育;当然,家底雄厚不在乎收入的人除外。这几种靠时间和劳力来营生的模式能赚得了多少钱,就不用我说了,其实让大家乐在其中的是金钱以外的因素:经常品尝美食美酒的机会、与国际专业人士们的交往,以及四处旅行的生活。

最近有些酒商和酒庄很直接的问我,如果要让我在杂志上或微博上专门介绍他们的酒,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我想了半天,最后回复他们“还是请把贵公司觉得很自豪的酒送来给我尝尝吧!如果真的很好,我会主动在在合适的版面和主题里做些推荐,免费!”——其实这也不是我多么自命清高的想要立贞洁牌坊啦,而是想想,收钱写违心之论,又能赚多少?如果推荐的酒被读者们三天两头打枪的话,这行业还怎么混下去?不值得,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