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酒业协会官方网站发布《拟批准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标识的公示》消息,标志着“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审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公示期过后首批16家达标企业将被允许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不过消息一出有人鼓掌喝彩,也有许多质疑的声音,审核标准是什么、发布消息的媒体是不是收钱了、有没有暗箱操作、为什么一些大品牌、顶级酒庄不在其列……等等等等。
作为扎根葡萄酒行业近二十年的媒体,中国葡萄酒信息网、葡粹俱乐部一直关注着“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的工作进展,对其申报、审核等过程也有所了解,特整理此文以正视听。
拟批准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标识的企业名单
北京波龙堡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和硕冠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河北马丁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怀来县贵族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怀来紫晶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
朗格斯酒庄(秦皇岛)有限公司
宁夏贺兰晴雪酒庄有限公司
宁夏贺兰山特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迦南美地酒庄有限公司
宁夏类人首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宁夏农垦玉泉国际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山东台依湖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戎子酒庄有限公司
新疆瑞泰青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塞酒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菲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是什么?
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是中国酒业协会在酒类行业中推出的第一个产品证明标识,是由中国酒业协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用于证明酒庄酒的标识。中国酒业协会享有商标的专有权,对于申请使用酒庄酒证明商标的酒庄,应当经中国酒业协会审核批准。简单说,商标是要企业主动申请,经协会审核批准才能使用。
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意义何在?
一、从行业角度看,“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的推出,是集行业的力量来建立中国酒庄及酒庄酒的规范,由所有参与酒庄共同推广、维护、监督,并通过商标法和备案的葡萄酒酒庄酒管理规则来规范酒庄酒生产,逐步建立我国酒庄酒产品质量体系,实现我国酒庄酒整体品牌形象的提升,从而提高我国葡萄酒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从企业角度看,企业通过使用酒庄酒标识,将该标识的内在价值与企业的品牌文化有机结合,建立独特的酒庄酒品牌;同时酒庄酒标识也体现了使用企业对酒庄酒品质的一种承诺和凝聚在产品中的企业的信誉度。通过严格自律、企业间监督,资源、经验共享等措施,也会使得自身品牌进一步提升。
三、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酒庄酒标识是一种品质的象征,它表示相关产品不仅有着优质的质量,同时有着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消费者是“酒庄酒标识”品牌战略的最终受益者,也是监督者。消费者是我们酒庄酒标识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所以中国酒业协会以第三方公正的立场,对酒庄酒标识产品的消费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使用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管理规则》,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酒庄酒生产经营活动的酒庄均可向中国酒业协会申请在产品上使用酒庄酒标识。
提出申请的酒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有归属于酒庄并且能够百分之百完全控制的葡萄园;⑵葡萄种植、酿酒到灌装的全过程都是在酒庄完成;⑶葡萄定植后第三年方可出产,并实行限产,亩产在1000公斤以下;⑷酒庄酒的产量应与酒庄种植葡萄面积及单产相对应,酒庄酒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⑸有常年在20℃以下的地下室或有温湿度相对稳定的储酒车间;⑹拥有橡木桶的数量要与所生产的产品类型及数量相对应;⑺从事酿酒技术人员均需取得酿造技术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⑻葡萄园与发酵车间之间的距离合理,且能保证采收后当天入罐;⑼酒庄酒的标签标注内容应与瓶内容物相符。
使用酒庄酒标识的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⑴葡萄种植、酿酒到灌装的全过程都是在酒庄完成;⑵酿造过程应符合《酒庄酒生产规范》;⑶产品质量应符合GB15037《葡萄酒》国家标准;⑷经感官鉴评专家组品评鉴定,感官质量需符合GB15037《葡萄酒》国家标准附录A“葡萄酒感官分级评价描述”的优良品以上级别。
申请使用程序是怎样?
申请产品上使用酒庄酒标识的酒庄应首先根据《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管理规则》的规定,确认自己是否具备使用酒庄酒标识的条件后,再向中国酒业协会提出申请。在递交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申请表的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商标注册证书、半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葡萄园土地租赁合同、酿酒技术人员生物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酿酒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内获奖证书等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使用酒庄酒标识产品的正标与背标,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的推荐意见原件一份。
酒庄酒证明商标管理办公室将根据《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管理规则》规定,对申请酒庄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凡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之后进行实地考核、感官鉴评及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完成各项评审工作,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酒庄。凡被批准使用酒庄酒标识的酒庄,均由中国酒业协会颁发《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使用证》,与酒庄签订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协议书,发放酒庄酒标识,并在新闻媒介上发布公告。
《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使用协议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中国酒业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协议书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明白了吧,企业首先要满足条件才有资格发起申请,申请过后还要经过实地考核、感官鉴评,首批16家企业便是满足诸多条件后并主动申请,经过专家组审核后才进入最后的公示期。
最后,我们对“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大事梳理,让大家看清楚来龙去脉!
“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相关大事记
2014年1月21日,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媒体座谈会在京举行,9家媒体代表参加座谈。会议首先由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王祖明秘书长向与会媒体介绍了有关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简要情况及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 与会代表们则就酒庄酒准入条件、审查程序、管理委员会的组成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
2014年6月3日,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新闻发布会召开,标志着中国的酒庄酒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下,走上一条依法规范、协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014年6月4日,中国酒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使用管理规则》,查阅地址:http://www.cada.cc/templates/General/index.aspx?nodeid=98&page=ContentPage&categoryid=0&contentid=696
2014年6月6日,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申报工作正式开展。
2014年07月14日,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公布,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颁布。、
2016年4月18日,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申报审核工作继续开展,审核专家组分赴各个产区进行酒庄现场审核和申请产品感官鉴评等环节的审核。
2017年06月13日,公示拟批准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标识的首批16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