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多的葡萄酒贸易模式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这种模式被称作“La Place de Bordeaux”。总的来说,波尔多的葡萄酒贸易市场主要包括四股重要力量,分别是生产商(Producer)、合作社(Co-operative)、酒商(negociant)和经纪人(broker或courtier)。有些葡萄酒生产商会直接把葡萄酒销售给消费者、批发商或者零售商,但大多数生产商,不管是庄园还是合作社,都会直接把葡萄酒销售给酒商,然后再由酒商来把葡萄酒出售给消费者、批发商或者零售商。此外,生产商和酒商之间的交易是由第三方来安排的,这第三方就叫做“经纪人”。下面我们来看看,波尔多葡萄酒贸易市场的四股力量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生产商:波尔多的葡萄酒生产商每年约生产850,000,000瓶葡萄酒,其中有60%都是在生产商自己的庄园里生产的,其他的40%在合作社里生产。

合作社:合作社可以给自己的成员提供酿造、调配和装瓶方面的设施,成员们共同分担这些设施的购买和维护费用,从而达到节省生产成本的目的。由合作社酿造的葡萄酒可能会以合作社的名字进行销售,也可能以独立生产商的名字进行销售。

经纪人:经纪人是生产商和酒商之间的“桥梁”,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波尔多葡萄酒市场的供求关系,负责与生产商和酒商之间进行沟通、磋商和调解。经纪人也是供应合同的担保人,谨慎地监控着葡萄酒在熟成阶段的质量水平,从而保证酒商最终可以得到与销售样品一致的葡萄酒。经纪人通过向生产商和酒商收取交易佣金来获得报酬,佣金的比例一般是销售价格的2%。

酒商:酒商负责销售葡萄酒庄园、合作社或者独立生产商的葡萄酒。波尔多注册在案的酒商共有约400个。波尔多的酒商工作有90%是由25家酒商公司来进行的。酒商们负责把波尔多四分之三的葡萄酒销售到全球160多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