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阿尔萨斯的葡萄农开始采取“质量优先”的策略。从1945年开始,该产区相继对葡萄园区域做出界定,还加强了对葡萄酒产量和酿造方式的法律约束。经过不断努力,1962年,阿尔萨斯获得了“Alsace”(阿尔萨斯)的原产地标识权利,后又分别于1975年和1976年获得了“Alsace Grand Cru”(阿尔萨斯特级葡萄园)以及“Cremant d’Alsace”(阿尔萨斯起泡酒)的原产地标识权利。其中,阿尔萨斯特级葡萄园共有51个,占该区面积的4%左右。该等级的酒标上会标注采摘葡萄的区域和年份,还会标注其酒精含量为11%。值得一提的是,该产区优雅细长的独特酒瓶设计,能够使葡萄酒爱好者们立即认出这是阿尔萨斯葡萄酒。